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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咋削我”男子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被抓

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 2019-03-30


20年前被老师欺负,20年后打回去?


近日,一个关于“男子20年后抽老师耳光”的视频在网上持续发酵,并登上微博话题榜。12月20日中午,南都记者刚从浙江杭州东站派出所获得确认,肇事男子常某已经在杭州东站被抓获。


此前,河南洛阳栾川实验中学向栾川县公安局栾川乡派出所发出“对常某殴打侮辱我校教师的举报控告书”,要求严惩打教师者,而涉事男子常某也疑似在网上发出长文,解释打老师的原因是13岁就读于河南洛阳栾川实验中学时,常遭受老师欺负。南都记者从栾川县公安局获得确认,县公安局已立案调查。



学校:

被打教师心灵严重受伤

要求严惩肇事者


“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咋削我,你还记得不记得?知道不知道?过去十几年了!” “以前你咋当的老师?”网上流传的该视频显示,在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的一条路上,毕业于栾川县实验中学的一名男子自称叫常某,将车停在路边,待当年的老师张某某骑电动车经过时将其拦住,并多次抽该老师嘴巴,一边抽一边骂。该老师并未还手,小声说着“对不起”。


事发现场。


视频↓↓

据梨视频


在栾川实验中学提交给栾川乡派出所发出举报控告书中,记录了老师张陈述的事件经过。事发于2018年7月底,当日下午4时许,老师张某某骑着电动车从石庙赶回县城,路过雷湾村变电站附近时,路边停着一辆绿色越野车,旁边站着二个年轻人,其中一个向前拦着张老师,问他是不是张某某,待到肯定答复后,便对该老师的脸一个耳光接着一个耳光的打,从右边达到左边,边打边破口大骂,并将张某某逼到路边,把电动车踏翻在路边的庄稼地,继续对张老师拳打脚踢20多分钟……


栾川实验中学向栾川乡派出所发出“对常某殴打侮辱我校教师的举报控告书”。


控告书指出,事件对张老师身体、心灵造成严重伤害,但张老师一直没对任何人说。然而,“张老师的善良忍耐也没能换来期待的结果,对方不仅殴打辱骂,还录了视频放到网上。”栾川实验中学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清事实,严惩肇事者,承担人身及精神损害赔偿,并删除打人视频等。


栾川实验中学学生处主任在接受媒体时采访表示,被打老师张某某从事教职已20多年,认为涉事男子打老师不能正确对待老师批评,“出于报复心理”。目前被打老师已无大碍,仍在上课。


有曾经学生称目睹老师暴力

栾川县公安局称已经展开调查


南都记者留意到,12月19日凌晨,肇事者常某疑似在百度贴吧“栾川吧”发出长文,他表示视频中的事件发生在2018年6月初(栾川县实验中学的举报控告书称事发为7月底),但否认视频由他传播。


疑似肇事者常某在贴吧解释打人原因。


在长文中,自称常某的人表示,“向所有的老师说一声对不起,这其中不包括张某某”。他称自己于1998年就读于栾川实验中学初二,当时13岁,班主任为张某某,教英语,并陈述了自己受到欺负的三个细节,包括因为上课打瞌睡被张某某要求蹲下被踹头十几下,当着全班人的面让其双手趴黑板上,在后背用一块木板插进衣服;因为弄丢图书馆书籍其书桌被张某某拉到图书馆并被告知赔不起钱就不用来上学等。


他在文中指出,“在整个学生生涯中,唯独你张某某在我心里埋下的是仇恨的种子,因为你做的太过分了,过分到即使过去20年我依然忘不了”等。对此,南都记者多次联系常某均未获回应。而在“栾川吧”中,多个疑似张某某曾经的学生发帖表示曾遭受或目睹老师张某某打人的场景。


南都记者联系上曾就读于栾川实验中学的学生梁丽(化名)表示,自己并不认识肇事者常某,她也是在20年前就读于栾川实验中学,比常某还早几届。她表示,曾亲眼目睹老师张某某殴打学生把棍子都打断,拽着学生的头往窗台上撞,把学生从教师讲台踹倒教室后面等。“以前的孩子不像现在娇贵,体罚在校园时常发生,我当时看到真的很害怕”。


常某已被抓获。


12月20日,南都记者致电栾川县公安局,工作人员称目前由栾川乡派出所展开调查。随后,南都记者从杭州东站派出所获得确认,肇事男子常某已经在杭州东站被抓获。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报道

南都记者 余毅菁 张胜坡




南都评论:

当街打老师,无论如何都是说不过去的


近日,网曝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33岁男子常某将初中老师拦在路上抽嘴巴还发视频炫耀,自称因当年家里没钱没权被老师欺负。12月18日,栾川县官方向媒体证实了此事,并表示警方已立案。


这段拍摄于今年6月的视频,虽然只有1分多钟,不过据被打老师回忆,学生对自己的打骂时间实际上长达20多分钟。当街打20年前的老师,并录下视频,在视频广泛传播之后,这种报复之举最终给常某带来了行政拘留的后果。


当街打人——不管是不是打老师——被警方拘留,这当然没有疑问。不过,从新闻的角度来看,如果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当街打人事件,显然不会引发如此多的讨论和争议。据常某称,其13岁(1998年)在栾川县实验中学读书时,因家里没钱没权,被该老师任意欺负践踏尊严,多次把他踩在脚底下连踹十几脚并踹头,对他的心灵造成了一辈子的伤害。


“没钱没权”、“任意欺负践踏尊严”、“心灵伤害”这些都比较抽象和缥缈,唯有“踩在脚底下连踹十几脚并踹头”很形象和实际。20年的时间过去了,到底当年的老师是否以这样的方式打过常某,即使是警方也没给出明确信息。


在社交媒体上,学生20年后当街报复老师的行为,最终引发了一场集体性的记忆和控诉。许多人开始回忆当年老师对自己或身边同学的“暴行”,从种种描述来看,许多老师的做法同样够得上“行拘”了。当然,无论是从法律的追诉期,还是老师体罚学生作为当时的一种“常态现象”出发,20年前的老师都不太可能被追责。


今天,许多孩子都属于独生子女的独生子女,娇贵程度远非20年前可比。更重要的是,整个社会的教育观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如果说20年前老师群体中还会对“体罚学生”的做法觉得很有必要的话,那么在今天,几乎没有老师敢公然体罚学生,更别说打学生的头。


所以,我们需要意识到20年前我们的教育存在默许“体罚”的客观事实,就如5060后父母在把孩子交给老师的时候,可能会说一句“要打要骂都随您,孩子听老师的,不听爸妈的”之类的话。在这种风俗之下,有一些老师不能理性看待“体罚”,甚至有过界之举,也算是一定概率内存在。


需要看到,站在今天,带着现在的观念去评判当年老师的体罚举动,多少会有一种错位感。今天,当年的学生都成了社会的中坚力量,拥有更强的经济实力,也掌握了更大的话语权。而为什么20年前会存在很多老师体罚学生的行为,20年后却很少存在,整个社会的观念发生了重要转变其实才是根本原因。


无论如何,对于整个教师群体,我们需要保持极大的尊敬。常某的举动恶劣至极,实在不值得叫好,更不值得效仿。


南都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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